苏州市近期发布了《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为了吸引人才,办法指出可对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予以一定程度放松,办法称,对于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限额4倍。
根据办法,对于列入各单位年度引才名册的人才本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还款能力(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放宽至最高限额2-4倍;非苏州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等叠加优惠配套政策。
办法还指出,苏州市推动高校吸引和集聚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带动原始创新的领军型人才,以及富有创新精神、行业急需紧缺的骨干型青年人才,并给予用人单位每年最高2000万元引才补贴。同时,办法还鼓励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定、科研配套、项目申报、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更多的事业发展平台和优先申报等待遇。
而新出台的《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则以市场化为导向,将政府引导和单位自主引才相结合,强化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中的“桥头堡”作用,强调了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体系建设和围绕与苏州发展需求相匹配的优势学科群建设,要求单位提供报备吸引人才政策和《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
Copyright © 2015-2017 Powered by www.SUZFANG.com 苏州房产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易乐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999号
苏州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苏州新房、苏州二手房:400-819-6512 备案号:苏ICP备16060891号-1